close

今天決定租摩托車閒晃龍坡邦。

早上我們在旅社大廳吃早餐,讓大家欣賞我們兩個台灣人吵架,吵架對我們來說,已是家常便飯,那是我們的溝通方式,吵架,總比生悶氣、什麼都不說來得好。

Sisavangvong大街旁有菜市場,來逛菜市場也能跟個四川背包客攀談起來,小陽姐了不起,只要是人,她都能聊。

undefined

跟四川人一路聊著,他也自助旅行好長一段時間,萊寮國也依個月,準備往越南去,我們交換信息,順便了解哪裡可以看到最道地的僧人托缽。

undefined

要和四川人分開時,他住宿的老闆路上遇上兩個深圳的年輕人,兩個年輕人跟我們一樣想要去香通寺,也想要租摩托車去關西瀑布,但又不知道怎麼做,於是我們就帶著他們一起走了。我們4人來到 TONY CENTRAL HOSTEL ,向帥小哥租了2台摩托車,終於能殺價,從1台9萬的租金殺到8萬。

正巧兩個深圳年輕人也還沒訂房,我們就把他們帶回旅社辦理入住,住在我們隔壁。傳訊息約上海及桃園小哥一起去逛香通寺,然後帶深圳年輕人去把摩托車加油,再把人民幣換成寮國幣。我們把車停在路邊,等待其中一位深圳小哥去換錢,另一位表示車殼鬆脫,我們蹲下來想把鬆脫的車殼弄好,結果租車店的老闆剛好經過,了解情況。桃園小哥也在此時剛好經過,他以為這裡有交通事故,過來看看,卻發現居然是我和小陽姐。正巧,領錢的小哥返回表示提款機都是英文看不懂,桃園小哥英文很好,幫得上忙。就這樣,一切都是那麼湊巧,一切都是那麼有緣,似乎所有事情都是冥冥中註定。整個早上,根本不是來逛街,而是來交朋友。

香通寺 門票20,000kip

建於1559-1560年瀾滄王國塞塔提臘王時代,直到1976年也是寮國王家寺院和加冕埸所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這對應該是來拍婚紗照

undefined

上海,桃園,深圳,深圳,台中,還有台北小陽姐。香通寺逛完,我們又開始各走各的,深圳小哥往關西瀑布去,桃園小哥建議我和小楊姐去白雪瀑布。

undefined

Sisavangvong大街,也就是法國街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琅勃拉邦王宮

是寮國琅勃拉邦王國最後一位國王西薩旺·馮的王宮,建於1904年。國王西薩旺·馮去世後,王儲西薩旺·瓦達納和他的家人繼承居住,1975年,君主制被寮國人民革命黨推翻,王室被送再教育營勞改,王宮也被改成博物館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王宮寺院

undefined

龍坡邦國際機場

undefined

隨意騎機車亂晃,經過了機場,很意外地小,長得一點都不像機場。機車既然租了,也就只能繼續晃,越過千山萬水,我們還是決定去看瀑布。這條路真的很糟糕,實在很不想騎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Tad Sae Waterfall 船票10,000kip 門票15,000kip

要看瀑布,必須先買船票搭船,到了對岸,再買門票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瀑布有3個,這是1號瀑布,很多人在這邊休息玩水,似乎很少人去2號及3號瀑布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尋找2號瀑布,走錯路,該走左邊,卻走去右邊了。明明往右寫的是去洞穴...

undefined

結果是一個讓我無言的洞穴...

undefined

這個洞穴有個破爛梯子可以往上爬,不想爬,但還是冒險爬了。

undefined

爬上去後,是個看不到盡頭的小路,我以為這是往2號瀑布的路,最後只是一條死路,回程還差點迷路。

undefined

從洞穴下來,回到叉路口,看到老外從左邊的路走來,我才意識到那是通往2號瀑布的路。只剩下半小時就必須搭船離開,但我不甘心,決定奔跑去2號瀑布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undefined

火速拍完照,趕緊往回跑。到了1號瀑布,發現景區已經都沒人,員工都已經下班走了。我緊張地繼續往出口跑,直到看到小陽姐。稍早船伕就要她趕快上船,她告訴船伕上面還有人,船伕上去找人,結果下來的是老外。她告訴船伕還有人,老外也告訴船伕,還有一個人在裡面,那就是我。我滿口抱歉,讓大家等我出來,也讓小陽姐擔心我是否出意外了,本來船伕要走了,我也差點沒船可搭。

回到旅社,和深圳兩位小哥一起去夜市吃晚餐。之後又和上海及桃園小哥最後一聚,畢竟明天過後大家都要各分東西了。

 

2人共同開銷
租車80,000
加油20,000
門票70,000
船票20,000

餐費70,000
車費70美金
平均每人新台幣約1535元

arrow
arrow

    wildcat07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